關于做好“中元節”期間新老城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和焚燒香燭紙錢等祭祀用品工作的緊急通知
各鄉鎮,縣直有關部門:
2021年“中元節”即將到來,為減少大氣污染物排放,推動空氣質量持續改善,保障廣大群眾的環境權益和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淮南市燃放煙花爆竹管理規定》等文件規定,現就做好“中元節”新老城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和焚燒香燭紙錢工作(下稱禁放禁燒工作)緊急通知如下:
一、管控范圍
“中元節”期間,新老城區禁燃禁放區域(南至城南保莊圩、壽縣汽車站一線,東至東津渡大橋,北至靖淮橋,西至躍進河)全面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和焚燒香燭紙錢等祭祀用品。
二、主要任務
縣城管局、縣公安局、壽春鎮在中元節期間加強對群眾集聚燃放煙花爆竹、焚燒香燭紙錢的城門路口、古城外環路、生活廣場、城郊結合區域等重點區域的巡查力度,對露天燃放燃燒祭祀用品行為依法予以制止,對不聽勸告的,依法予以處罰。8月21日、8月22日夜間重點時段要采取分片包干、網格化監管、定點值守的方式全面嚴管嚴控。
縣宣傳部、縣融媒體中心、縣文明辦、壽春鎮社區要加強文明祭祀宣傳力度,通過微博微信、廣播電視、張貼條幅、發放一封信、發布倡議書等多種形式開展移風易俗宣傳,教育引導群眾轉變觀念,摒棄燃放鞭炮、焚燒紙錢等陋習。
縣市場監管部門要加大對違規經營喪葬用品行為的查處力度,嚴厲打擊不法經營行為。采取嚴厲措施切斷可燃燒喪葬用品商品向禁燃區內流通渠道,肅清祭祀用品市場。
縣應急管理部門要做好對煙花爆竹批發零售經營單位的安全檢查,嚴厲打擊非法經營煙花爆竹行為。
其他部門依照既定職責落實好禁放禁燒工作。
三、有關要求
1.各責任部門、壽春鎮要高度重視,加強組織,切實保障人力投入,嚴格落實職責分工。過程中要密切配合,推動聯合執法,形成管控合力,確保禁放禁燒取得實效。
2.廣大黨員干部要帶頭遵守規定,并教育身邊近親屬及左鄰右舍文明祭祀,共同營造安全、健康、祥和氣氛。
3.“中元節”期間,縣大氣辦將對重點區域禁放禁燒情況進行督查檢查,對禁放禁燒工作不力、不按要求落實網格化監管的責任部門及時進行通報,造成嚴重后的將嚴格追究相關部門和人員責任。
4.全縣其他鄉鎮要從落實大氣質量管控角度出發,同步開展宣傳管控工作,引導群眾少放、不放煙花爆竹,不露天焚燒紙錢,切實保障特殊時段大氣質量穩定。
皖公網安備 3404220200000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