壽縣城管及時處置一起道路拋灑污染污染案件
5月26日上午,壽縣城管執法人員網絡化巡查中發現,壽蔡路東津渡橋工地施工車輛出行時車輪帶泥污染路面,長度20多米。
城管執法人員立即找到該工地負責人,向其出示執法證,亮明身份,針對工地車輛出行污染路面問題對其進行有了關于渣土運輸和環境保護的關法律知識宣傳,對造成了道路污染現象進行了嚴肅批評。
按照優化營商環境,踐行“暖心服務、真心為民”的工作理念,城管執法人員堅持教育與處罰相結合,對符合條件的輕微違法行為,實行“首錯不罰”制度,沒有對該公司進行處罰,只是要求其立即進行整改,把出入工地的車輛及輪胎沖洗干凈,把污染的路面沖洗保潔,并杜絕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該公司意識到錯誤后當即安排工作人員對道路拋灑進行鏟除和清掃,安排灑水車對路面進行了沖洗保潔,及時處置了道路污染。
(初審:余 濤 責編:趙鴻冰 終審:張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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