壽縣警方查處兩起違規燃放案
新春將至,為守護轄區平安、維護禁燃禁放秩序,壽縣公安局新城派出所一日內連續查處 2 起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以實際行動守護轄區安寧。
2月13日,新城派出所接群眾舉報,壽春鎮新城區一小區門口及楚都華府商鋪附近有人違規燃放煙花爆竹。民警迅速趕赴現場核查,固定相關證據,經查當事人在禁燃禁放區域內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違反了《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及壽縣禁燃禁放的相關通告。
案件查處過程中,民警同步開展現場普法,向居民、商戶講解禁燃區域、處罰標準與安全風險,引導經營主體與居民自覺遵守規定、主動監督舉報。
警方鄭重提醒,壽縣新老城區為全年全域禁燃禁放區域,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違規燃放、儲存、銷售煙花爆竹。違規燃放將被依法處以100元至500元罰款;情節嚴重的依法予以治安處罰;引發火災、造成人身財產損失的,將追究刑事責任。
(初審:王夏 責編:趙鴻冰 終審:陳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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